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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早期文明的标准与阐释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07:24:131

在早期文明探源中,如何界定文明起源一直是颇有争议的问题。19世纪摩尔根时代侧重的是一种文化观,文字被看作是区分野蛮与文明社会的标志。20世纪中叶,学界开始将文明探源集中在国家制度的形成。然而,国家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孕育过程,而且早期国家有时很难与前国家的复杂酋邦相区别,于是研究不再刻意分辨文明与早期国家诞生的时间,而是关注其形成的过程,这就是社会复杂化的研究。在具体研究中,学者们常常为从文化特征来分辨制度而感到困惑。第一,文化特征较为直观,而社会制度则隐而不见,需要进行间接推断。第二,文化特征与社会制度没有刻板的对应关系,加上不同文明的文化表征差异很大,因此为判断文明发展层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虽然文明探源从“何时”与“何地”转向“为何”的问题,但是文化特征仍然是研究和讨论的重要方面,需要加以梳理。而要从文化表征转向社会制度,从直观转向间接的逻辑推演,厘清研究对象的概念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意在对当下文明探源主要特征判定做一番剖析,并就文明起源的解释做一番探讨。

一、文化标准

在考古研究中,需要采用许多文化特征来判断文明的起源。20世纪初,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提出了人类历史的两次革命。一是新石器革命,二是城市革命,后者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在他的《城市革命》一文中,柴尔德提出了10条较为抽象的标准作为判断文明起源的标志:(1)标志社会整合的人口增长;(2)出现了专职工匠的制度化生产,并成为分配和交换的组成部分;(3)剩余产品的集中,并对农民和工匠生产的剩余产品进行收集和管理;(4)出现了由显赫统治者主导的阶级社会;(5)出现了成熟政治结构与成员的国家组织;(6)出现了宫殿和庙宇等大型公共建筑;(7)出现了长途贸易和交换;(8)出现了天文、数学和几何等精密和预测性科学;(9)出现了雕刻、绘画等艺术品;(10)出现了文字。

20世纪上半叶,这10条标准为从考古现象来判断文明与国家的起源提供了经典的判断标准。但是,实际情况证明,这10条标准在不同文明中并不同时出现,而且表现程度差异很大。在我国考古研究中,经常提及的有3个标准,城市、青铜和文字。虽然这3项特征标志鲜明,但是要从这些特征来判定文明或国家起源仍存在不少问题。下面对这3项标准做一番梳理。

1.城市或都邑

在我国的田野考古中,城市和都邑的判断大多常以“以墙取城”。虽然,中国古代的城一般筑有城墙,但是,判断社会性质可能不便一概而论。墙的功能主要是防御,所以有墙的聚落未必是城,而有的史前城市也未必筑墙。布鲁斯·特里格认为,城市的关键定义,应该是它是在广阔农村中发挥特殊作用的中心。作为文明的象征,它应该是早期文明社会统治阶级的居住地,还是许多为其服务的专职人士,如官吏、工匠和商人的聚居地。城市也是庙宇、宫殿和市场的所在。主要城市以其大型、富裕、显赫的建筑而令人羡慕。这些上层人士居住在城市可以降低运输、交流和管理的成本,并会在城市的不同区域形成各自的功能区和聚居区。因此,城市建筑会呈现有规划的布局,并体现当时宗教信仰的宇宙观。从早期文明的聚落形态来看,城镇是国家统治网络不同层次的中心,可以根据它们不同的人口规模,占地面积和建筑的精致程度来确立其在国家运转中的地位。为了防御,城市内外可以筑墙,对外防御敌人,对内用来确保贵族住宅的私密空间。张光直对城市的分辨也有独到的见解,认为中国早期城市不是经济起飞的象征,而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并提出了分辨我国城址的5条标准,这就是:(1)夯土城墙、战车、兵器;(2)宫殿、宗庙与陵寝;(3)祭祀法器与祭祀遗迹;(4)手工业作坊;(5)聚落布局在定向与规划上的规则性。因此,从复杂社会的早期文明城市来看,我们在研究城址时,不但要关注城墙,更要留意其内部构造和遗迹分布所反映的社会结构与不同功能。

如果从社会复杂化视角来观察城市,那么它就是复杂化程度的集中反映。美国学者罗思曼(M.S.Rothman)将社会复杂化定义为在彼此紧密相关的社群中,产生了经济、管理和宗教上性质有别的相互依存。这种相互依存的核心,就是功能上的“分异”和“集中”。分异是指职业分工和专门化程度,而集中是指社会各部分和最高控制中心之间的关联程度。分异和集中程度愈高,社会的复杂化程度也就愈高。美国人类学家麦奎尔(R.H.McGuire)则用“异质性”和“不平等”来表述社会复杂化,前者是指社会群体之间人口构成或职业的分化,后者是指一个社会内部获取财富和地位的差异。这两个变量导致社会结构在横向和纵向的特化,使得社会日趋复杂化。如果说平等社会表现为横向的同一性和缺乏纵向等级差异的特点,那么复杂社会就以横向异质性分化和纵向等级森严为特点。古代城市集中了这些社会复杂化的特征,应该成为我们判断城市的基点。

城市的出现意味着人类社会开始从迪尔克姆所谓的“机械”向“有机”生存方式的转变。机械的生存方式可以用蜜蜂或狼群来比喻,即每户每村的人大多做的是相同的事情,为最基本的生计而操劳,这种社会结构主要以家庭和血缘关系为纽带,没有等级和贵贱之分。而有机的生存方式就是社会成员出现了职业分工,官员、工匠、农人、商人等不同职业团体各司其职,相互依存,使得整个社会以行业为纽带而整合到一起,像个庞大的有机体进行运转。而社会也因制度复杂化和不同部门和层级的管理需要而出现了等级和贵贱。因此,城市要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准,必须集中体现这种社群“有机”的生存方式。因此,在分辨作为文明或国家标准的城市或都邑时,除了关注城墙外,还需留意表现“分异”和“集中”,或“异质性”和“不平等”的证据和迹象。如超过普通村落的巨大面积和规模、令人艳羡的豪华建筑如宫殿和庙宇、不同职业人士的聚居区、有规则的街区和房屋布局等,并留意城市在周边聚落中的枢纽地位。

2.青铜和冶金

金属的使用也常常被看作文明的标志。汤姆森的三期论将青铜的使用置于技术发展的高级阶段,而柴尔德将青铜时代等同于城市革命,与旧大陆的早期文明相提并论。在我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已出土了不少早期铜器,如陕西姜寨的黄铜残片和铜管、甘肃东乡林家出土的马家窑文化铜刀、山东胶县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两件铜锥、河南临汝煤山王湾三期文化出土的铜炉残片、登封王城岗出土的一件铜片。于是,对于中国铜器或冶金术的起源便出现了各种说法,认为在龙山时期甚至仰韶早期或中期,中国本土已出现了铜器以及冶铜和制铜的条件,借此可以作为将中华文明起源提前的理由。

其实,如果要用铜和冶炼技术作为判断文明起源的标准,我们可能不能仅限于铜器的出现和有无,还必须考虑这些铜器加工使用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柴尔德指出,自然铜很早就被史前人类作为一种特殊或高级的石头开采和加工,如美国大湖区的印第安人就为生产目的而广泛开采天然铜。但是,他们只是将其看作一种优质的石头,从未将其铸造成型,更少用熔化方式来提炼它,他们从未真正发现过冶金术。作为常规的冶金业,除了一大堆技术方面的学问外,还意味着经济独立性的丧失。铜矿一般不见于农业区的冲积平原,需要从山地矿区输入。所以,柴尔德认为,关键一点不是发现金属质地,而是出现为正规提炼、分配和加工建立组织和人员配备的机制。许多人必须离开粮食生产,加入工业生产。这些人必须放弃他们的农耕和渔猎,到荒山野岭里去开采矿石,并穿越高山河流运输这些矿石。必须有庞大剩余财产的积累来吸引人们去从事勘探、采矿、冶炼、分配和铸造这些具有风险的职业。因此,冶金术不可能由独立的农业聚落所支撑。

为了论证金属作为文明起源标准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区分铜器反映的是实用技术还是显赫技术。加拿大考古学家布赖恩·海登(B.Hayden)指出,实用技术是解决基本生存与舒适问题的技术,包括工具、容器和房屋等,它们是对环境压力的一种直接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实用技术与现实的生存需求相关。显赫技术并不与实用工作和生存活动相关,而是为了展示财富、地位和权力。显赫技术是尽量利用剩余劳动以制造对别人有吸引力的物品,并使民众对物主经济、审美、技术及其他能力的尊崇而对其产生敬畏和臣服。显赫物品创造和支持了一种特殊关系,使等级化的经济、社会、政治组织成为可能。它们不仅仅是财富的一种的反映,而且是复杂社会中权力和等级的基础,没有它们,等级制度将无法运转。彼得·佩里格林(P.Peregrine)则指出,控制和分配显赫物品与政治权力密切相关,并使个人和家庭的社会地位合法化。如商代的青铜器,它们不仅是财富,而且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实用技术和显赫技术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违反了人类“最省力”的生存原则,即用最小支出使回报最大化。显赫技术往往体现了一种不计成本的显赫消费,意在以非实用目的消耗资源和能量作为衡量权力大小的标志。于是,奢侈品便成为权力的象征。因为它们体现了巨大的劳力投入,暗示拥有者控制巨大劳力和稀缺材料的非凡力量。

判断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铜器是否可以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准,必须着眼于这些器物是否是一种显赫技术或显赫物品,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目前发现的一些早期铜器基本都是实用器和饰件,如刀、箭镞、锥和管状物等,这种铜器体现的生产数量和规模都非常有限,应该与石器和陶器生产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从世界范围来看,最早的金属制品出现在安纳托利亚和黎凡特的全新世初期,那里的天然铜和铅首先被用来制作饰珠、挂件、手镯和饰针。而在北美西北沿海复杂狩猎采集社会中,铜被用来制作铜片、铜盘和铜管。铜的吸引力在于它的难以开采、难以加工、随意的可塑性,以及在制成铜管时所发出非同一般的悦耳声音。因此一旦社会复杂化启动,它便是显赫技术极佳的原料。

比较而言,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青铜器已经是一种显赫技术,表现出与早期实用铜器明显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因为,铜的冶炼被用来生产爵和铃这样的奢侈品。这可以让我们窥视到,一旦铜的质地和珍稀被贵族阶层所青睐,用于生产显赫物品,那它就标志着铜的生产已被社会上层人物掌控来为其地位和权力服务,其采矿、运输、冶炼和铸造必然会形成一种专业化的要求。这种生产条件应该明显有别于以村落规模和实用技术的铜器生产。因此,铜器本身可能并没有一般想象的那么重要,关键要探究其生产后面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即便铜很早被新石器时代的农人所发现和利用,但是其低下的经济技术和简单的社会结构,使得铜的作用只不过是制作工具的一种比石头更耐用的原料而已。但是,在文明的复杂社会里,贵族阶层需要用显赫物品来确立自己的地位,而由于贵族阶级能够调动更多的劳力和资源,使得铜的开采、运输、冶炼和加工能够成为一门脱离维生经济的专业手工业而蓬勃发展,从而生产日益标准和精致的青铜器,也就成为当时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的标志。

因此,考古发现的早期铜制品,必须从其制作和使用特点来考察其社会背景,如果它们基本体现了一种实用技术,如山东龙山文化的铜锥和马家窑文化与齐家文化中的铜刀,那么它们作为文明起源标准的意义不应过分夸大。张光直指出,作为文明标志的以礼器和兵器为特点的中国青铜时代有别于之前以小件工具与器具及饰物为特点的“红铜时代”,因为它体现了文化与社会水平上的差别。“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对于中国早期国家,青铜礼器与兵器便是统治者权力与统治合法性的象征。

然而,冶金术不一定是复杂文明和早期国家的普遍性特点。虽然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和中国的青铜时代与国家起源关系密切,但是新大陆的玛雅和印加帝国却没有青铜时代,其社会复杂化水平与旧大陆早期国家相比却毫不逊色,而西欧罗马帝国之前的青铜时代并非国家而是酋邦。

3.文字

文字被摩尔根作为他文化三期论中文明社会有别于野蛮社会的分野。柴尔德指出,文字发明之所以重要,是它确实标志着人类进步的新纪元。我们认为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机会来透视我们祖先的思想。但是其真正意义在于它对人类知识的传播是一个革命。有了文字,人类可以将自己的经验永存,并传递给远方同仁和尚未出生的下一代。这是科学冲破时空限制的第一步。但是柴尔德也指出,文字发明的作用也不应过分夸大。书写并非为公共交流而发明,而是为了管理的实际需要。早期文字在表达思想上相当笨拙,以至于文字成为高难度的特殊技艺和秘境。杰克·古迪(J.Goody)和伊恩·沃特(I.Watt)指出,文字使得文明社会完全不同于野蛮社会,它促成了精致的记录方式,使得科学、哲学和文学的发展成为可能。文字还促进了思维方式的转变,使得思想更加抽象、普遍并具备逻辑的连贯性。他们还声称,文字促进了发现、发明和技术进步,并使得各种机构逐渐从国家控制中分离出来,并刺激了私有财产的发展。然而在不同文明之中,文字记录的发展和使用差异很大。

文字最早和普遍认可的定义是“一种用耐久符号记录词汇序列的系统”。于是,一位从未见过某文本的有阅读能力的人就能根据同样的序列读懂文本作者所写的意思。早期文字系统至少有3个功能:(1)纪念国王及其功绩,如埃及和玛雅石碑上的铭文;(2)管理功能,如美索不达米亚庙宇里的泥板账册;(3)宗教祭祀目的,如中国殷商的甲骨文。早期文字并非现代意义的历史记录,它们仅限于宫廷和王室的一些活动信息。到后来,历史记录才作为一种事件的说明结合到王室年鉴、纪念性铭刻和丧葬文本之中。这种记录常常带有明显的政治宣传成分,一些功绩被夸大,一些失败被隐瞒。阿兹特克和西周的统治者都可能销毁了前任或前朝统治者的历史档案。然而,尽管历史记录的积累最终使得较系统地研究过去成为可能,但是早期文明并没有堪比古希腊和中国东周开始的那种对人类历史、抽象哲学及自然界进行研究的文献。李峰在论及金文与传世文献时指出,金文作为最早的历史文献是反映西周时期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第一手证据。但是这些记载多为其拥有者的荣耀和成就,不会涉及他们的耻辱与失败。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它们的偏见和主观性。文献资料的情况更为复杂,几乎所有历史记录都产生较晚,这种晚出的史料已丢失大量重要信息,并会经历文学上的增饰和修改。因此,对于这些珍贵的文字资料,我们也应该作为像其他考古遗存一样的材料进行分析,以了解其背后的社会背景,而不应该作为深信不疑的证据来重建历史。陈致也指出,传世文献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一味信赖,因为大部分文献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重新编订和辗转誊录或口耳相传,有些可能已非初意。所有这些文献资料所保存的历史资料,已与后来的增益混为一体,要从后来者的编撰和篡改中筛选出某些事实,并非易事。

我国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没有一个国家社会可以在缺乏文字的情况下运转。而有的历史学家声称,考古学是和文献学连在一起的,发掘出来的东西要用文献材料来说明才有价值。夏鼐指出,就像世界上大部分早期文明一样,中华文明起源问题也应由考古学研究来解决。因为这一时期正处于文字萌芽和初创的阶段。纵使有文字记载,也不一定能保存下来,所以,只好主要以考古学的实物材料为佐证。20世纪初,中国古史研究对早期国家辨伪的无助,才求助于考古发掘提供地下之材。当然,文字资料非常珍贵,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历史人物、具体事件和确切年代,但是其重要性不宜过分夸大,更不宜将文献与无案可稽的考古发现对号入座,或用文献线索来左右考古学的探索。首先,历史事实远比文献记载的内容复杂得多,绝大多数考古发现都不见文献记载。其次,早期文字资料有其本身的局限性,就像考古材料一样需要我们通过科学方法进行梳理和解读。而且,就像冶金术一样,文字并非早期国家的普遍特征。在特里格进行比较研究的七大早期文明:中国殷商、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约鲁巴-贝宁、古典玛雅、印加帝国和墨西哥河谷之中,只有四个早期文明拥有文字。结绳记事的印加帝国,其社会复杂化层次与古埃及和玛雅相比毫不逊色。

二、社会标准

20世纪中叶,随着国际文明探源从“何时”“何地”转向“为何”,关注问题不仅涉及社会演变的过程,而且希冀探究文明起源的一般性规律。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M.D.Sahlins)和塞维斯(E.R.Service)用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概念,构建了人类社会演进的一种普遍性直线发展序列。社会人类学家提出这四个类型的社会进化概念和标准,就像生物学家用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和哺乳类构建脊椎动物的进化序列一样,以求体现社会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阶段。这四个历时或进化社会类型是萨林斯和塞维斯根据同时性民族志材料中所见的社会结构与性质差异所建立。其中,定义部落和酋邦形态的性质是根据太平洋地区土著社会的详尽知识,特别是美拉尼西亚头人社会(bigmen societies)为定义酋邦提供了模型。有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形态模型,考古学家便能从考古现象来判断社会的演进,好比古生物学家用现生不同类型动物的体质特征作为参照和比较,借此分辨早已绝灭的化石动物类型,追溯生物进化的具体轨迹。值得指出的是,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是具有许多基本相似结构的代表,在具体案例中这些类型未必构成直线的序列。由于不同社会和各大文明特异发展过程中文化特征差别极大,因此用文化现象作为判断社会层次的标准难免会遭遇尺度不同和不易把握的问题。而以民族志为基础构建的、有明确科学定义的社会类型作为判断史前社会发展层次的标准,显然要比采用器物、墓葬和建筑等物质标准更为合理。

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文明形成的标准,那么酋邦便是探索文明起源的关键。美国人类学家蒂莫西·厄尔(T.Earle)指出,“酋邦”这个术语是用来研究非国家社会的社会复杂化。酋邦是过渡型社会,是无首领平等社会向官僚国家演化的桥梁。他认为,酋邦具有极大的多样性,其进化原因也非常复杂。虽然这一术语存在争议,但是在我们的文化进化研究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

酋邦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之后,学界表现出不同态度。有人尝试用它探讨中国史前社会演变,分析前国家社会的特点和性质。有人则认为它不适用于中国,有人甚至认为中国史前不存在酋邦社会。还有人觉得,虽然酋邦概念可以概括中国前国家的复杂社会,但是用传统文献中名称如“古国”或“五帝时代”来描述中国文化的发展更加合适。诚如刘莉指出,古国、王国和帝国等传统称谓并非科学概念,没有提供判断国家的合理标准。因此,问题不在于使用外来术语还是传统用语,关键在于与该术语相关的研究方法。与国际学界的术语相比,传统用语既缺乏进化理论支撑的逻辑关系,也没有可供具体操作的科学定义。它们只不过是传世文献中的具体称呼而已。在方法论上,判断古代的社会性质或文明发展层次,必须通过类比。人类学和历史学术语的用法存在明显区别,前者强调一般,而后者注重特殊。首先,酋邦是一个抽象的社会人类学概念,是社会演变一般性趋势中的一个进化类型和发展阶段,并不与古今中外某个或某种具体社会对号入座。史籍中的古国大体特指某些具体对象,缺乏人类学术语指称的普遍性意义。其次,酋邦是根据人类学和民族志观察提出的概念,现代土著社会在技术、经济、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诸方面不同层次的参照蓝图,可以作为与考古材料类比的依据。然而,传统文献中的古国却缺乏可供类比的具体参照,难以为考古学家判断社会发展层次提供蓝图。张光直说:“文化人类学(或称社会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全世界各种不同文化习俗与社会制度,具备所有种类的蓝图,这些习俗与制度,在考古遗址里面,只有一点物质痕迹残留。不熟知文化人类学的考古工作者,很自然地将这些遗物只当作物质文化处理,熟知各种习俗制度蓝图的考古工作者,便有可能根据残存的部分将全部习俗或制度复原。”

作为文明起源阶段的酋邦社会有简单与复杂之分,但是它们有着基本的共性。塞维斯将酋邦定义为地位世袭的贵族社会,但它没有武力压迫的政府机构和法律机制。这种社会以宗教仪式进行管理,因此酋长的权力是一种调定权而非统治权。厄尔将酋邦定义为区域性组织起来的社会,拥有一个集中的决策阶层,政体规模从简单酋邦的一千人到复杂酋邦的数万人不等。酋邦存在世袭的等级制,酋长等级作为特殊的领导者分离出来,但是其内部功能并没有分化,而集中则是酋邦最明显的标志。酋长通过对生产资料、显赫物品生产和武力的控制来确立自己的地位。在意识形态上,酋邦普遍表现为“神权”性质,并普遍建造巨大的纪念性建筑来创造神圣景观的仪式地点,以便使将尘世与宇宙相连。在仪式中,酋长扮演“神”的角色。在复杂酋邦里,最高酋长就是“上帝”。而罗伯特·卡内罗(R.L.Carneiro)则将酋邦定义为“由一个最高酋长永久控制下的多聚落和多社群组成的自治政体”。

早期国家与复杂酋邦差别不大,有时难以区分。科林·伦福儒和保罗·巴恩总结了各家观点认为,早期国家保留着许多酋邦的特点,但是它已有明确的特权来建立法律,并通过武力来实施法律。社会不再依赖血缘关系维系,而是分成了不同的阶级。统治者的职能与祭司有别,出现了官吏组成的行政机构,他们征收赋税以供养政府、军队和专职工匠。

由于社会体制不如文化特征直观,因此必须根据各种考古证据结合聚落形态来加以综合推断。特里格提出了几种分辨管辖机制的方法:(1)人口学方法,一般而言,部落人口的上限为5000到6000。酋邦为10000到12000。原始国家在10000到100000。国家在100000人以上。(2)物质文化分析方法,分辨强化劳力投入的建筑物如宫殿、庙宇与墓葬。(3)社会学方法,留意全职的专业人士如工匠、官吏、士兵和侍从;与高等级墓葬相伴的人殉和人牲。(4)地理学方法,研究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的建筑,如宫殿、庙宇、仓储、军营、会议大厅等的分布。(5)肖像学方法,统治阶层的艺术会表现为一种高度程式化的“权力肖像”。这些肖像的主题、尺寸、位置、服饰,与被象征对象的等级密切相关。特里格还强调,仅凭单一证据的推测不能得出结论,判断国家体制需要建立在不同方法合力探究的基础之上。

有了社会人类学定义的标准,从考古现象来判断国家的起源就有了基本的科学依据。比如,一般认为上下埃及的统一标志着古埃及早期国家的诞生,但是,美国考古学家斯蒂芬·萨维奇(S.H.Savage)根据人类学标准认为,统一后的埃及仍是一个酋邦,国家特点要到第二王朝才真正出现。同样,据古文献记载,英格兰国王出现在公元500年。但是,考古学证据强烈显示,真正的国家社会要到公元780年奥法国王统治时期才形成。所以,传统文献上的那些早期国王只是酋长而已。我国学者常常对西方学者不承认殷商之前中国早期国家的地位感到难以接受。如上所述,西方学界不会因《史记》有夏的记载就会简单认同其国家地位,他们需要用社会人类学的国家标准进行独立判断。因此,我们如要国际学界认同夏的早期国家地位,就需要努力寻找并提供符合社会人类学标准的考古证据。

三、阐释

如果把考古研究和文明探源看作重建上古史或修国史,那么我们需要认识到,“重建的目的总是指阐释”。阐释是科学研究的主要目的,需要有理论的指导和方法论的支持,并在认识上需要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升华。科林·伦福儒说,阐释就是“把问题说明白”。他把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称为考古学阐释的“漫长休眠期”,而1960年后为“大觉醒期”。虽然柴尔德在他的许多著作中提出了一般性阐释,为考古学思想做出了许多创新,但是,一直要到过程考古学兴起之后,国际考古界才认真考虑科学解释的逻辑结构和概念框架,以及知识系统化所要求的清晰度和严谨性。

阐释因对象、目的和种类的不同而差异很大,如特殊或个别事件的阐释和规律或一般性的阐释,归纳性阐释和演绎性阐释等,在此无法尽述。对于我国文明探源而言,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需要建立一套逻辑上统一的阐释体系,不能因人而异,否则大家做再多的工作可能也难以达成共识,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

美国科学哲学家欧内斯特·内格尔指出,科学是有别于常识的组织化和逻辑上统一的知识体系。科学将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思想引入常识之中。它通过说明事件的前因后果,通过揭示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以追求统一的阐释体系。就目前我国文明起源研究而言,迄今已发表了汗牛充栋的论著,但是学者们在研究规范、使用的术语和概念上仍缺乏某种统一性。个人见解的随意性较大,在概念和前提不同的情况下讨论相同问题是没有意义的,这种讨论难免仍是一己之见,而非科学阐释所要求的那种“条理化”的统一知识体系。意见相左和观点发生碰撞是科学研究中常见的现象,也是科学发展的刺激因素之一。但是,不同意见的交锋必须在讨论前提条件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个人提出与众不同的见解,必须考虑本意是要追求知识的“统一性”。否则,这种独立见解虽被冠以“学术观点”,但实际上仍与常识无异,并会使我们对文明起源的认识一直处于聚讼不断、鸡同鸭讲和难以推进的状态。

内格尔还说,为了探求系统的阐释,科学必须重塑日常语言,以减少其表述的不确定性。日常语言缺乏必要的专门性,无法精确描述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科学阐释的术语必须加以定义,以降低语言表述的模糊性,提高其专门性。他还指出,科学概念不同于常识概念在于它的抽象性,科学概念与经验事物性质的关系并不明显,表述的抽象性是科学知识的显著特点。在我国文明探源的讨论中,也存在术语和概念模糊的问题。上面提到的古国就为一例,我国一些学者在19世纪摩尔根和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术语与20世纪国际流行术语的使用上,也存在新老不分的模糊认识。

美国科学哲学家肯尼斯·胡佛(K.R.Hoover)指出,概念是科学方法的一个要素,用准确的名称来称呼一样东西是理解的第一步,严格定义的概念可以统一和规范语言的表述,因为这是使思想能把握真相及其过程的关键。概念的要点在于:(1)尝试性的;(2)基于共识;(3)必须把握住有意义和能够予以定义的内容。他认为,将科学应用于社会科学还是比较晚近的事情,而且是更加复杂的事业。为了提高文明探源的研究水平,我国学界有必要参照国际学界的标准,统一基本的学术概念,给出明确的定义。这样可以消除许多无谓的争论,并提高研究的质量,并有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同行间的认可。

为了做出正确的阐释,我们还需要培养推理性判断和逻辑思维的能力。学者在下结论时,都难免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因此“判断”就非常重要。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由无意识偏见和潜意识价值观所产生的问题,很难通过排除偏见的诚恳方式就能解决,只有通过科学的自动校正机制才能克服。这就是鼓励负责任的批评,欢迎不同探索之间的竞争。我国学者常常担心正常的学术批评会被视为个人攻击,影响学术交流的健康互动。我们需要建立健康的争鸣氛围,完善批评的自我校正机制,以减少阐释和讨论层面上的无序性。

四、小结

本文着重讨论了城市、铜器和文字这三项最受关注的早期文明标准,认为对这三项标准的考古学研究需要超越城墙、实用技术和一般符号的分辨,以透视它们的社会功能,以便从社会体制、经济结构、意识形态和管理需要的视角,为社会复杂化层次提供洞见。早期国家形态是文明探源的重要标志和关键目标,判断早期国家有一套基于社会人类学原理的标准。这种根据民族志观察建立的社会标准,为考古学从物质遗存来判断古代社会的发展层次提供了类比和参照的蓝图。为了将文化现象或文化标准转化为可操作的社会标准,需要采用多学科方法,从人口规模、地理分布、社会制度、等级分化等方面来综合判定史前社会是否具备了国家的基本条件。本文最后强调了阐释的重要性,我国文明探源成果如要成为组织化和逻辑上统一的知识体系,需要学者们从严格定义的统一概念和术语出发,努力从抽象的理论高度揭示各种复杂现象的因果机理和一般性规律。

来源:《东南文化》2012 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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