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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捡到一包银子原地等4天无人来领,又跑百里送还,原因令人敬佩

我要新鲜事2023-05-20 23:16:350

(说历史的女人——第1417期)

引言:自古以来,拾金不昧的事件多了去,但论其原因,却各有不同,然像本篇这位情况的,却极其鲜见。他穷困潦倒,最需要金钱,但是在意外捡到一大包银子的情况下,却没有悄悄占为己有,反而是在原地傻傻等了4天,最后又不嫌辛苦地跑了上百里送还,但是他这样做的原因,笔者认为绝对是世间罕见,若能做到,必能活得十分快乐——

拾金不昧.jpg

该案发生在明朝正统十二年。

该案发生的地点在山东省莱州。

当时担任莱州知府的叫崔恭,他是直隶广宗人,在公元1436年高中进士,被朝廷封为户部主事,后派往莱州出任知府。崔恭在莱州的政绩突出,官声极高,深得民心,史家评其“居府六年,莱人以比汉杨震”。是大明朝史上比较著名的清官。

崔恭.jpg

今天我们所说的案件,就发生在崔恭担任莱州知府期间。案件的缘起是莱州掖县的一名民妇章王氏告状,诉状之事为:

“丈夫章炯和两个朋友一块到广东做生意,赚了一些钱财后,就想一起回家,结果在路上,章炯数年辛苦钱一觉醒来不见了。因此,怀疑为同伴古亲、王业所偷,请知府大人做主,追回辛苦血汗钱。”

崔恭是一位热心肠的父母官,这案子看似不大,但他还是十分用心,先分两步开展工作:

第一步是派人前去把案件嫌疑人古亲和王业拘拿到堂;

第二步是在在拘拿的间隙,传讯章王氏。

通过章王氏之口,知府崔恭得知其丈夫章炯和古亲、王业乃是发小,关系一直都很好,也正因此,当时三人才合伙一块到广东去谋求财路。他们共同出资,把莱州的毛笔和草编贩卖到广东。经过数年打拼,获利颇丰,每人分得银子上百两。但是莱州人恋家,所以他们就想带着钱财回老家去。他们三人商议之后,就给老家去信,然后踏上了归途。不想,临到家时,三人走路劳累,又前后不见客栈,便在一处河边洗澡,洗澡之后,三人心情很好,加快赶路,来到一个客栈休息一夜,第二天便回到了家。

原本章炯憋了一路的兴奋,想在见到妻子那一刻,打开包里的银子给她一个惊喜,谁知打开包袱后,发现里面的上百两银子不见了。面对着空空的包袱,章炯一时伤心,口吐鲜血,卧床不起。丈夫病重不起,在重病之下,章炯疑心钱财为同伴所谋,作为妻子的章王氏就代丈夫把诉状递到了莱州府,起诉古亲和王业。

话说,崔恭问案已毕,衙役也把王业和古亲带到了府衙。

崔恭传讯王业和古亲,但二人都不承认拿了章炯的银子,理由有两点:

其一是他们三人关系亲密,患难与共,犹如兄弟;

其二是他们二人家资原本就比章炯富足雄厚,根本没必要去侵吞章炯的钱财。

知府崔恭见古亲、王业态度诚恳,言辞恳切,但是审案,是不能靠情感的,要靠理性和证据。为了进一步考察古亲和王业,知府崔恭想出一计,说:

“章炯如今丢了钱财,心急如焚,卧床不起,生命也危在旦夕,你们既然与他亲若兄弟,可否愿意合力分摊他所丢的钱财,以治其病?”

知府崔恭原本以为,如果王业、古亲贪财,必然不愿接受这样的条件。但是意外的是,王业、古亲听罢竟欣然同意,不过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以“赔补”之名出这笔钱,原因是若以此名出钱,就相当于花钱买了一个贼名,也就是说自己还摆脱不了谋取章炯之钱财的罪名或嫌疑。

知府崔恭认为古亲、王业二人所言也是合乎情理的,况且崔恭出此计的目的也不过是试探。因此,也不愿太过为难古亲、王业二人,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到了第二天,古亲和王业按照约定数目,一人一半,把章炯所丢之钱银送到了府衙。但是古亲和王业的痛快出钱,反倒让知府崔恭犯疑起来,如此数目,此二人痛快拿出,莫非是做贼心虚,急于想花钱洗脱嫌疑?

作为一个合格的审判官,任何疑点都不该放过。知府崔恭不敢凭猜想用事,乃暗中派人调查古亲和王业,结果此二人口碑极佳,而且家庭富足。

既然这边的疑虑打消,那么另一边是不是有问题呢?会不会是章炯贼喊捉贼?故意让妻子去告状,想讹诈古亲和王业呢?

所有的猜想,都要经过实践检验才能知道真假。因此,知府崔恭把古亲和王业送来的银子封存,然后拿出官银封好,派人送到章炯家,说他丢的银子找到了。

章炯听说银子找到,病都好了许多,可是等打开封银一看,章炯却说:“大人,这不是小的所丢银子,这银子都是整锭之银,而小人所做都是小生意,交易所用全是散碎之银,想必是大人搞错了,这我可不能收啊。”

衙役回禀,知府崔恭又把银子换成古亲、王业送来的银子,让衙役再送给章炯,可是章炯依然说这不是自己丢的银子。事情到了这里,知府崔恭便得出了一个结论:章炯确实丢了银子,但他却不愿冒领,可见人品没问题。那么谁有问题?案件似乎进入了死胡同。知府崔恭只好先按照程序,根据诉状把古亲、王业暂且收押,等待案件的侦破。

知府崔恭因案件陷入困局,不免有些烦恼。就在这时候,案件意外地被破了,而破解该案的关键人物,与崔恭本人还有亲戚。

他叫曹衡,家里比较清贫,但是他读书非常勤奋,希望通过苦读考取功名。在这期间,他接到了江西亲朋的邀请,要去那里读书。但是在前往江西的路上,他在一条河边的柳树下发现了一个青色布袋子,打开一看,见有数包银子。

曹衡就拿着青布袋子在树上等,在曹衡看来,失主必然很快就会寻来。可是等到天黑,依然不见人来。他就只好来到附近的村落找个地方借宿,到了天亮,就继续来到河边的柳树下等待。

但是,又等到天黑,还是没等到失主来寻。

就这样,曹衡一连等了整整4天,依然没有等到银包的主人。

曹衡有些着急,就再次打开青色布袋,仔细查看,无意看到里面还有一封信,信奉上写的地址里有“莱州府某某亲拆”字样。

曹衡见此,心想自己的姑父正好担任莱州知府,若把此银送交姑父,他必然能找到失主。于是,便匆匆拐道前往莱州府。

那么我们就好奇了,曹衡他一介寒儒、穷困不堪、日子艰难,为何捡到一包银子原地等4天无人来领,却又跑百里送还?说起来其中原因真是令人敬佩,实际不但是敬佩的问题,而且是因为如此行为鲜有人可以做到。

别说我们好奇和敬佩,其实曹衡的姑父莱州知府崔恭也极其敬佩。

且说当时知府崔恭正在发愁,管家报告有人来找他。见了面,只见曹衡衣着朴素,带着补丁,但十分干净整洁,其人透着一股正气。

原本崔恭以为曹衡是来投他,但寒暄之后,曹衡才说出来找他的原因是一包银子。知府崔恭听罢,不由心里暗暗赞叹,顿生爱惜之意。

知府崔恭打开青布袋子,令人取出一封银子送到章炯之家,让其验看。章炯一看,欢喜不已,说这银子正是自己丢失的。衙役回禀后,崔恭就令人传章炯来府衙领回失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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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案件明了,章炯之友古亲、王业自然是无罪的了,所以也就全部释放。古亲和王业得知是曹衡把失银送还,方使得他们二人脱了牢狱之灾,洗去了窃贼之嫌疑,万分感动,定要把借给章炯的上百银两赠与其人,以表感谢。

章炯也要拿出一半失银来感谢曹衡,章炯如此做,是因为《大明律·户律·钱债·得遗失物》之条款有规定:

“凡得遗失之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换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该条法律在大明时期极其深入人心的)

但是古亲和王业、章炯的愿望都未实现,因为曹衡说了一席话,不仅感动了众人,当然更感动了其姑父崔恭。他说:

“我平生本分,就该安守清贫,若贪恋占据他人之物,则是欺心之举,必有灾祸临身。”

王业等还要坚持,曹衡则说:“你们若要坚持,便是逼我自坏名声!”

众人见曹衡如此之说,便不再用强,但是对曹衡之人品的高洁却叹服不已。

曹衡见事情已了,便拜别姑父崔恭而去。

明代书生.jpg

曹衡读书用功,到了公元1451年,他参加科考,榜上有名,高中三甲第一名,赐同进士出身。根据当时的三甲制度,一甲为状元、榜样、探花,接着是二甲第一名、三甲第一名。

曹衡本身贫穷,但是见财还能守心,实为可敬!

(作者:案先生,女,80后,专栏作家)

参考资料:大明律、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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