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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男子偷药店晾晒中药,泡酒喝下后身亡,家属状告店主索赔

我要新鲜事2023-05-22 21:51:480

2016年福建男子偷药店中药泡酒喝,却不幸身亡,家属将店主告上法庭

2016年,福建厦门一家中药店里,老板岳志明(化名)正在像往常一样,忙着给前来问诊的病人抓药。

突然,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冲进药店,带头的妇女大声说道:

“你们药店的毒草,把我男人害死了,赔钱!”

正在抓药的病人一听药店的草药吃死了人,立马一个个离开了。

这时,中药店老板岳志明一脸懵,经过询问后才知道,原来几天前自己在门口晾晒药材,被一位名叫付晓东(化名)的男子偷走了。

事后,付晓东用偷窃的药材泡酒喝不幸身亡,所以他的妻子前来索赔。

对此,岳志明十分无语,认为付晓东的死与自己没有关系,自己根本无需赔偿。

几天后,付晓东的家属将他告上法庭,而法庭的判决令人大跌眼镜。

法院又是如何判决的?

我们先来看看这一案件的发生经过。

2016年7月,福建厦门的天气炎热无比,中药店老板岳志明看外面艳阳高照,便打算把一些受潮的药材拿出来晾晒。

一大早,岳志明趁着店里还没病人到访,便安排几个店员把门口的空地打扫干净,铺上一层薄薄的塑料纸。

随后他把库存的中草药逐一取出,小心翼翼地摊在塑料纸上。

这些药材也不是多名贵的,况且周边住的都是些熟人,应该没人会拿药材。

想到这里,岳志明便放心地回店里忙活了。

到了半上午,天气越来越热,前来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

此时,一位名叫付晓东的无业游民闲逛路过药店,他瞥了一眼地上的药材,忽然看见了一堆“何首乌”。

根据他的了解,何首乌可是好东西,平常药店卖得也不便宜,于是他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四下看看,发现没人注意自己,便假装蹲下来整理裤脚,随后飞快地抓起一把“何首乌”塞进口袋,然后装作没事人一样离开了。

回到家后,他掏出口袋里的药材,一脸得意地告诉妻子自己捡到了好东西。

妻子没好气地瞥了付晓东一眼,结婚这么多年,她知道丈夫三天两头换工作,没事了就到街上四处闲逛。

一般他说是捡来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顺手牵羊回来的。

对此,妻子很是无语,觉得丈夫作为一个大男人总喜欢占小便宜,特别没出息,她也经常数落丈夫。

与此同时,中药店老板岳志明忙了半天,忽然想起来外面还晒着药材,于是便叫了两个店员跟自己一起出去收药材。

几个人麻利地把药材收进了店里,由于晾晒的药材很多,所以岳志明并没有发现少了几根。

当天晚上,偷拿药材的付晓东看到家里柜子上,刚好有一瓶散装的白酒,便心血来潮把今天偷来的“何首乌”泡了进去。

当他把要药材丢进去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原本便宜的白酒,变得异常珍贵起来。

几天过后,付晓东看药酒泡得差不多了,便倒了一大杯,就着饭喝下去了。

他一边喝一边咂舌,仔细品味着这杯名贵的药酒。

饭后没多久,付晓东就上床睡觉了,可没过一会儿他就感觉到腹部有点疼,妻子以为是他吃东西不消化胃疼,便让他起来喝点热水。

然而几个小时过去,付晓东还是说肚子疼,而且越疼越厉害,到最后直接四肢发麻,像一滩泥一样瘫软在地上。

妻子一看这下严重了,便着急忙慌地把他送到了医院。

急诊科医护人员立马对付晓东实施了抢救,门外的妻子焦急不已,她还以为丈夫是严重胃病。

几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开了,医生一脸阴沉地走了出来。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请你节哀。”

医生无奈地说。

短短一句话,让刚才还精神抖擞的女人,瞬间感觉天旋地转差点昏倒在地上...

付晓东妻子逐渐恢复理智和体力,她找到了医生,询问丈夫为何突然就没命了,医生说:

“刚才送来的验尸报告显示,你丈夫是乌头碱中毒致死。

这种乌头碱,一般是草乌的成分,他最近是不是服用过草乌”

这时,付晓东的妻子忽然想起来丈夫的那个药酒,丈夫一直说那个是何首乌,原来那是草乌。

草乌和何首乌都是药材,二者的确外观相似,但区别很大!

草乌做药能够治病救人,具有祛湿、止痛的功效,但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因为草乌中含有的乌头碱具有一定的毒性,口服3-5mg即可导致人死亡。

得知丈夫竟然死于偷来的草药,付晓东妻子嚎嚎大哭,她责怪自己当时没有劝住丈夫,任由他服下了来历不明的药材。

然而她转念一想,那个中药店也难辞其咎,毕竟丈夫是吃了他家的草药才猝死的。

于是她找到了家里的几个亲戚,提出想要找药店老板索赔。

对此,亲戚们一致支持:

“就要找他们赔钱,这毒草是出自他们药店!”

“是啊,虽然兴德偷东西不对,但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一条人命,他们药店总得负点责任。”

随后,一群人就找到了岳志明的中药店,当时店里还有很多抓药的病人,但付晓东的妻子却不管那么多。

只见她大喊一声:“谁是老板?”

岳志明循声望去,看见一大群人围在门口,赶忙迎上去:“我是,您是哪位?”

“你们药店里的毒草药,把我丈夫害死了,你们得赔钱!”

店里的病人一听说,这家的药材弄出了人命,赶忙退掉刚才的抓的药离开了药店。

这时,岳志明一脸疑惑,自己平常抓药都是很仔细的,药的剂量也都是一再核对,怎么会闹出人命呢?

这时,付晓东妻子便说出了,几天前丈夫拿了几根药店门口晾晒的草乌回家泡酒喝,结果中毒猝死了。

弄清楚这一切后,岳志明十分无语,他压根不知道这个叫做付晓东的男人偷了自己的草乌。

而且偷东西之人有错在先,小偷拿着不认识的药材回去泡酒喝,如今喝死了却来找自己索赔,真是不可理喻。

于是,他没好气地说道:“你丈夫偷我药材还有理了,如今出事了来找我,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付晓东的妻子一看老板不愿意赔钱,便继续闹,然而岳志明却始终不理会她。

“既然你不肯赔钱,那就等着上法庭吧!”

她气急败坏地甩下一句话,带着几个亲戚离开了。

岳志明一听说上法庭,更加来气,他坚信自己没错,即便是上了法庭那也是付晓东偷东西不对。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可岳志明一想,自己损失了药材还搭上了一条人命,心里五味杂陈。

尽管为死者感到惋惜,但他却始终坚信自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就连平常熟悉的病人,听说这件事后也觉得他很冤枉。

然而几天后,药店忽然收到了一张法院的船票,这让岳志明心里咯噔一下。

他一辈子老老实实,还从来惹上过官司呢。

他打开传票一看,果然是付晓东妻子起诉他,于是他焦急地拿着传票找到了几个有文化的亲戚。

亲戚们纷纷觉得:

法院立案只是既定的程序,岳志明并没有将草乌销售或赠送给付晓东,是付晓东自己偷盗导致自己死亡。

因此,所有人都不觉得岳志明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亲戚们都这样说,但岳志明还是心里慌慌的,于是他找了一位熟人律师。

律师告诉他,他虽然晾晒了草乌,但并不能预见到付晓东的偷盗行为,因此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应该不会判他有罪。

听到律师的话,岳志明忐忑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

几天后,案件如期开庭,岳志明作为被告出现了法庭上,而他对面则坐着原告付晓东的妻子,对方也请了律师。

在法庭辩论环节,岳志明的律师为他辩护:

岳志明在自家药店门口晾晒草药,并不能预见付晓东的偷盗行为,也不能预见付晓东的服用行为,因此付晓东之死与岳志明没有直接关系。

然而,被告方却这样辩护:

岳志明作为职业药师,明知草乌具有一定毒性,还将其放在室外晾晒,最终导致付晓东服用身亡,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几轮唇枪舌剑的激烈辩论,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出,草乌作为并非国家管制药品,法律也没有禁止公民保管草乌。

但根据常识,岳志明作为草乌的持有者,明知草乌具有一定毒性,在晾晒草乌时却没有告知或提示路人。

因此,付晓东在偷盗草乌草乌后服用,最终导致复发身亡,岳志明应该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

2017年12月,厦门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岳志明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赔偿付某家属三十余万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付晓东一家人瞬间觉得判的公平合理,而岳志明却表示冤死了。

这一案件传开后,岳志明的亲戚们也纷纷为他打抱不平。

对于这一飞来横祸,岳志明欲哭无泪,他自问多年来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可如今这样倒霉的事情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为一个小偷,自己不仅要赔偿三十多万的血汗钱,还要锒铛入狱。

岳志明越想越难受,家人们也唉声叹气,最终律师建议他们继续上诉,争取二审改判。

于是,岳志明积极配合律师,针对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二审法庭认为:

岳志明的晾晒行为,与付晓东的死亡之间虽然存在因果性,但并不构成犯罪。

而付晓东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偷盗药材有悖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也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因此他应该对自己的死负责任。

最终,这一案件被发回重审,而公诉机关也撤回了对于岳志明过失致人死亡的公诉。

案件进行到这里,岳志明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然而另一边付晓东的家人却非常不服气。

为此,付晓东的家人专程找到岳志明,希望他至少承担25万元的赔偿责任。

岳志明悬壶济世多年,对于死者的遭遇也非常同情,因此愿意为此承担一点赔偿责任。

可对方一开口就是几十万,自己仅仅是一个药店的小老板,也要养家糊口,哪里能掏出那么多钱。

况且法院都已经判自己无罪了,自己为何要平白无敌地当这个冤大头呢?

于是,他拒绝了付家的要求。

然而付晓东的妻子却认为,不管怎样,丈夫的确死于岳志明的草药,因此岳志明不能说自己完全无责任。

于是她便隔三差五到药店里,找岳志明协商此事。

一晃两年多过去了,岳志明不堪其扰,但眼看面前的女人才死了丈夫,又带着孩子生活艰难,他也不好将她赶出去。

于是,他只好一次次地忍受着,但对于赔偿一事他始终没有松口。

付晓东的妻子眼看协商无果,便在律师的建议下于2019年4月再次提出诉讼。

然而这次,法院又认定岳志明承担20%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付晓东家人30万元。

这让岳志明欲哭无泪,他没想到之前已经判决生效的案子,如今又出现了这么大的反转。

无奈之下,他只好像两年前一样提出上诉。

最终法院认为,草乌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毒品,但其的确具有一定毒性。

岳志明作为草乌的持有人,具有一定行医经验,明知草乌具有毒性,就应该在晾晒草乌时树立明显标识,提示他人请勿服用。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岳志明的做法的确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但一审判决中的30万元赔偿款,属于判决过重。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将赔偿金额调整到4万元。

拿到判决结果后,岳志明深深松了一口气,经过这两年多的折腾他早已精疲力尽,心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开始,他认为自己一分钱也不该赔,但后来听到检察官的分析,他觉得自己的确存在一定过错,况且这也让长了很深的教训。

于是,他一次性付清了这笔赔偿款,从此跟这个案子再也没有关系了。

虽然付晓东的家属觉得法院最终判决并不合理,岳志明赔付的钱太少,但这件事已经彻底结案,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经历这件事后,附近的药店老板也终于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晾晒药材,都立好几个大大的牌子,提示过路人请勿私自拿取服用。

而周边的居民,也因为这次案件增长了关于中草药的知识,不敢再私自服用那些看似大补的药品。

看到这里,还是有很多网友依然觉得药店老板很倒霉,因为飞来横祸承担赔偿责任也很冤枉。

事实上,法院在判决案件时,不仅要考虑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

倘若这个案件里岳志明果真被判完全无罪,那么类似案件中的自认为无过错的一方,就不会有意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对于社会整体安全而言,也是非常可怕的。

回顾这起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公平合理的,不仅兼具情理,也让社会大众从中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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