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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汗在位期间推行的一系列中央集权政策,及其发展变化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16:53:500

#历史开讲#

窝阔台汗去世后,蒙古汗廷的政局经历过一段时期的政治动乱,之后贵由继承汗位,但其在位三年就突然暴毙。

然而贵由汗在对“诸王、贵族的赏赐数目和慷慨程度上,却远远超越了他的父亲。”同时贵由汗沉溺于利用斡脱商人开展商业贸易,并向斡脱商人借贷大量的财物,因而此后回回商人们开始对蒙元宫廷产生影响。

蒙哥汗即位后,一改贵由汗统治时期蒙古政权之陋习,如修《元史》者评价蒙哥汗曰:“帝刚明雄毅,沉断而寡言,不乐燕饮,不好侈靡,虽后妃不许之过制。初,太宗朝,群臣擅权,政出多门。

至是,凡有诏旨,帝必亲起草,更易数四,然后行之。然酷信巫觋卜筮之术,凡行事必谨叩之,殆无虚日,终不自厌也。”由此可见蒙哥汗之品行,及其为政风格。蒙哥汗“御群臣甚严”,事必躬亲。

蒙哥汗在位期间,其极力强化大汗的地位与权威以及施行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此外,他还实施了加强收地方财权于中央的各种财政举措蒙哥汗“自谓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即不太愿意接受外来被征服地区文化来对祖宗之法进行改造,故而对于中原汉地之法制,也并不是积极推崇。

蒙哥汗在将权力集中于中央的同时,为了确保筹集对外征服战争中所需的物资,在其继位之初便对辖区内的民户进行人口普查。如“宪宗初年,括户余百万。至是,诸色占役者大半,”蒙哥汗的扩户举措,旨在核查地方户口,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以维护中央稳定的财政收入。然而此举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官员与诸投下主伺机征收地方民户赋税的行为而遭到反对。

除此之外,蒙古汗廷对新占领中原汉地的赋税征收方面,宪宗五年(1255),蒙古政权在此地区始行包银之法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汗廷虽在京兆地区设立交钞提举司,并开始发行交钞,然而这些纸币的流通范围应该很小,在汉文的史籍中,也没有发现明确指出此时交钞的流通范围的记载,以及民众将交钞用于支付科差与赋税的案例。

此外,蒙哥汗还通过削减对诸王、贵族等投下领主的赏赐,以减少朝廷的财政开支。如进一步完善元朝的官僚体制,以及限制诸投下主在其封地内的财权。对中原汉地的民众进行扩户,完善政府的户籍管理制度。为确保中央的财政收入,蒙哥还下诏“征逋欠钱谷。”

同时蒙哥汗还对地方施行施行钩考、理算之策,以保障对地方财政事务的有效管控与监督。蒙古国时期最为著名的中央钩考、理算地方财政事务决策与运行的案例,应属于宪宗七年(1257)十一月,蒙哥汗派遣阿蓝答儿等人,前往忽必烈所经略的京兆、怀孟等汉地,对当地的财政事务决策与运行,进行钩考、理算。

李治安认为此次蒙哥汗派遣阿蓝答儿等人,前往忽必烈所经略的漠南汉地进行钩考、理算举措的目的,最为主要的是“重新使得朝廷(汗廷)取得对河南、陕西等地区的财政事务管控。

而此次蒙哥汗所施行的钩考举措,对于忽必烈中统建元后,元廷施行的定期或不定期地派遣使臣,前往地方钩考、理算地方财政事务决策与运行措施的形成影响巨大。”李治安对于蒙哥汗的此次钩考举措所取得的成效,及其产生深远影响的评价。此次蒙哥汗实施的钩考、理算举措产生了巨大影响,以至于在忽必烈建元之后,元廷所制定和施行的监督地方财政事务运行模式,仍然深受此策的影响。

如元廷会定期或不定期向地方派遣使臣,对地方各级政府进行钩考钱谷、理算财赋等,来监督地方财政事务的决策与运行。

学界大多学者将此次蒙哥汗施行的钩考忽必烈所经略的中原汉地的财政事务的举措,视为蒙哥汗打击汉法以及削弱忽必烈在中原汉地势力的行为。然而蒙哥汗的此次施行的中央针对地方的越权举措,所采取的各种钩考、理算等行为,也是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财权的中央政府行为,故此我们不能仅以中央政府是否行汉法,来判断所施行的财政政策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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