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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意外发现一批古董,偷回埋入树下,结果招来杀身之祸

我要新鲜事2023-05-20 22:48:521

(说历史的女人——第1427期)

李楘(备注:这个字属于生僻字,念mu。)是河间府人士,在公元1478考中进士,为官各地,先后做过上海知县等职。官声很好,史称其办事冷静,公正严明。

在李楘担任山东省莱州府知府的时候,曾经审理过一起案件,案情大致就是兄弟俩意外发现一批古董,偷回埋入房后的树下,结果招来可怕的杀身之祸。那么这批古董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什么人的?到底有何异常?他们搬回为何藏起来反而还引来灾祸呢?且看本期详解。

案情的起因是兄弟俩之一的哥哥周全之死。

周全死亡地点在他们村口的一座石桥之下。

死亡时间为前一夜:当夜弟弟周新和哥哥周全一块躺在石桥上纳凉,后来弟弟周新困了,就回去睡了,哥哥周全还躺在那里凉快,次日早上便发现了哥哥周全已死。

周全死法很怪异:周全四肢被结实的绳子捆绑,身体之上还压了一块很大的石头。

周新见哥哥惨死,非常伤心,就怀疑哥哥是被雇工刘财谋害,根据是他夜里离开的时候,在石桥上纳凉的人还有刘财。

但刘财说,他在周新走后也离开了,他离开的时候,周全还好好的,在睡觉。

里长见自己的地盘出了人命,也不敢含糊,但是证据不足,也不能说凶手就是刘财,所以就让周新报官,让官府来裁断。周新就在里长、近邻的配合下,先把刘财捆绑,送到了莱州府衙。

知府李楘接案后,既然是人命官司,就带着仵作等一干人亲自来到了案发现场。(备注:在古代做地方官是十分不容易的,古代的一方知县,是什么都要管,尤其是人命案的破案还有期限,如果官司处理不好,受害人告到刑部,一旦出现冤案,那么知县轻则丢官,重则丢命。所以,对于人命案,知县都会慎重处理。)

李楘来到现场,令仵作严查,发现死者周全大腿上有刀伤,但却并不致命,其脖子有明显的绳子勒痕,当是致命所在。

最后,得出结论:死者周全应该是先被勒死,但是凶手极有可能担心他没有死,所以又以巨石压住。

最后再说这块巨石,知府李楘令人抬下周全身上的巨石,两个衙役都抬不动,四人方可,其重量约500斤之重。

知府李楘根据调查到的信息,先就地问案审讯第一嫌疑人刘财:

刘财是外来雇工,与村人来往不多;刘财离开的时候,只有睡觉的周全,所以也没有人证。从这两点来看,对刘财是极为不利的,他难逃嫌疑。

但是知府李楘不是妄断昏官,他又在心里提出两个疑问:

第一是刘财谋害周全,出于什么目的呢?若为图财,周全身上并无钱财;就算杀了周全,其家产也只会落在其弟弟周新身上,与他不沾。

第二是周全身上的巨石,并非一人之力可以搬动,以刘财一人是不可能做到的。

那么周全之死,对于刘财没有价值,那么对于其弟周新则有价值了。可是知府李楘派人暗查后,发现周全周新兄弟俩没有其他亲人,也没有娶妻生子,家里的资产也仅几亩薄田和一只破渔船。就算这些资产全部给一个人,也还是个穷人。况且周全周新兄弟俩向来感情甚好,没有为了一点钱财兄弟相残的可能。

如此以来,该案成了没有嫌疑人的案子,这下可难办了。

该从何处着手呢?知府李楘也陷入了困境。

但凡案件,如果没有线索,就只能暗中调查寻找线索了。因此,知府李楘想来想去,也只能这样做了。于是,他安排自己的近身随从李忠前往事发村子暗访。

当然李忠不可能以正常身份前去,他是被知府李楘包装过的。知府李楘让李忠扮做一个收古董的商贩,为了让李忠看起来不外行,还专门传授了李忠一些简单的验看古董的技巧。

李忠来到事发村子后,一开始老百姓拿出来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玩意儿,但是李忠都认真查看,并且公平收购。过了几天,村人觉得李忠这个古董商贩很值得信赖,便纷纷把家中值钱的东西拿出来让他看。

一日,有人竟然拿出一个铜鼎,工艺精美,上面还刻着篆书铭文,此物一看就很罕见。此人不愿报名,经过多次问询,他才说出的姓名叫周新。

李忠一听,再想起知府李楘暗中交给自己的任务,便和周新谈价,最终商谈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李忠说自己此行携带的银子不多,不够买此铜鼎,问周新是否愿意跟他回到莱州府城里去拿。

周新原本是个穷人,本就没钱,一听说铜鼎能卖这么多钱,高兴得早已忘乎所以,当然愿意。

于是,周新就跟着李忠回到了莱州府城。

结果李忠就赶紧禀告知府李楘,之后周新迎来的是当然不是巨额的银子,而是知府李楘的审讯。

一开始,周新一口咬定此铜鼎乃是祖传之物,但是知府李楘知道周新所言是虚,乃大刑一用,周新受不了疼,立即就老实交代了。

原来在事发6个月之前,周新和哥哥周全一块出外打渔,海上起了大风,他们的破渔船给刮到了一座小岛。他们只好把船绑好,到岛上避风浪。在岛上,他们看到一个山洞,就钻了进去。结果在洞里看到好多木箱子,打开一看,全是青铜、古瓷。

风停后,兄弟俩见这么多宝物,反正也没人看到,就干脆全部装到了自己的破渔船上,偷偷运了回去,埋在后院的一棵大槐树底下。他们这么多,并不是说他们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实际上,没有什么见识和文化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或者有什么价值,他们最开始只是觉得这肯定是好东西,更怕村人看到了问这东西从何而来。所以,他们才想把这些东西埋到后院。

直到李忠的出现,李忠满村子收古董,而且出价诱惑,这才使得周新想起了自己和哥哥偷偷运回的古董。原本,他想卖个好价钱,却不想被李忠引到了府衙。

知府李楘通过周新的交代,再回到其兄周全之死,前前后后一分析,他推测周全之死,显然是与这批古董有关。

如今周新买古董发财的信息,在其村子已经传开,那么何不将计就计呢?以周新为诱饵,丢失古董的人,必然前来寻找,如此周全之案便可结了。

于是知府李楘对周新说:

“按照《大明律·刑律·钱债·得遗失物》之规定:‘若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若有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限三十日内送官。违者,杖八十,其物入官。’如今,你们兄弟二人所得之物,乃属‘异常之物’,没有上交,是犯了法的,按律要打八十板,没收贪占之物,但本官念你是老百姓不知道这些法规条款,暂且先免去杖刑,但贪占之物需全部上交。如今本官认为你哥哥之死与这些物品有着极大的关联,所以你回去后,如果有外人问你铜鼎的事情,你要速速报于本官,以便早日为你兄伸冤。”

周新感激不尽,回村去了。

但知府李楘为了万无一失,又安排衙门的捕头带领一干人马扮做农夫,暗中潜伏在周新家附近,一旦发现情况,要立即采取行动。

数日过去,也没什么动静。但再过没几天,忽然一天夜里,发现了情况。

当时是深夜,农村一到天黑,家家闭户,一片漆黑。但是周新家忽然亮起了灯火,捕头觉得异常,立即叫起几个捕快,一起来到周新门前,推门却推不动,门从里面上了门闩。捕头不敢敲门,搭起人墙悄悄翻入院落,开门带入其他随从。就在这时,忽然见数条人影往后院跑去。

捕头一声大喝,带人追赶过去,同时扔出手中的工具,击中二人,其余皆翻墙逃走。捕快追上擒拿住地上的二人。

这时,捕头带人进入房间,眼前的一幕令人不忍目睹:周新已死,身中数刀,极为可怜。

捕头不敢怠慢,立即安排人保护现场,自己则带人押着抓住的几个人连夜赶回莱州府衙,向知府李楘禀告案情。

知府李楘也很敬业,立即起来连夜审讯,经审讯,这几人招供全是海盗。周全周新兄弟所搬回的古董,全是这帮海盗多年打劫的物品,还没有来得及销赃,却发现东西已经不见,其窝火可想而知。

这帮海盗就下足力气打听,终于打听到所藏古董为周全兄弟所拿。因此前来寻找,第一次来到村里发现了周全,抓住后逼其交代,但是周全不但不交代,还大喊大叫,海盗盛怒之下,就将其勒死,抬到桥下,以巨石压身。

原本海盗打算,抓住周新问出古董所在,不料因周全之死,惊动了莱州府,捕快在外潜伏。他们抓住周新后,问出古董所在,认为周新已无价值,便将其杀死。然后正要去大槐树下挖掘,却没想到捕快的杀入,使得他们仓皇而逃。

知府李楘看到案情有了眉目,精神抖擞,加大审讯力度,动用大刑,这两个海盗架不住酷刑,不但交代了同伙的藏身之地,还告知了海盗的具体数目等情况。知府李楘见事不宜迟,立即令捕头带领全部人手,一起去抓捕,结果一共抓获海盗数十名。

该案至此,就算完结。

海盗一除,莱州府地界太平了很多年。

莱州府的百姓感念知府李楘之功绩,特为其立了政德碑。

最后再说这个周全周新兄弟,二人见财起意,原本乃是人之常情,只是为了钱财丢了性命,却是不值得的。

再者,如果周全周新兄弟取了古董远走他乡,比如去到治安较好的大都城,那么他们也或可避过一劫。

当然最好的做法是:当时明朝法律有规定,如果见到这些古董财宝,运回上交官府的话,官府不仅会给予他们金钱奖励,还会给予人身安全的保护。

(案先生,80后,女,专栏作家)

参考资料:《明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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